问题 | 律师会见时,可以就合作期限进行商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中可以就合作期限进行商议,但需注意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未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九条 未定期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期限或约定的合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任何事项订立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订立合同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前,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一方同意续订,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合同期限约定自动续期。自动续期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续期前通知对方不再续期。 总之,律师会见时可以就合作期限进行商议,但需注意合同法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