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是不是必须到户籍所在地 |
释义 | 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的说法不正确。离婚手续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结婚登记地均可。协议离婚的,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一方需到另一方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二、分居两年要怎样才能离婚 分居两年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 三、离婚还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协议离婚应由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应《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一方需到另一方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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