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应如何分配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一人一半,但有四种特殊情况:1.共同财产可协商处理或依法判决;2.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但抚育子女等义务加重者可请求补偿;3.生活困难者可在住房等方面获得帮助;4.隐瞒、转移或毁损共同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如发现上述行为可提起诉讼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婚后财产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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