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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地受伤赔偿款规定?
释义
    律师解答:
    如果在建筑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具体的赔偿标准需
    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确定。除了医疗费、住
    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条例中规定了不
    同额度的赔偿。如果按照工伤伤残等级划分,则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及每个月领取的伤残津贴随着工伤等级
    不同,从一级伤残至+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
    别是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
    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
    由一级伤残至六级伤残的工伤劳动者每个月享有,七
    级至十级的工伤不享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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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