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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工伤赔偿后还能主张侵权吗
释义
    工伤赔偿后,仍可向侵权人追偿。根据最高法院规定,若职工因第三方导致工伤,社保机构以已起诉为由拒付工伤保险,法院不支持,但已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法律分析
    当事人若因工伤事件被用人单位作出了赔偿之后,还是可以对侵权行为人主张侵权赔偿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后的侵权主张:民法典下的法律探讨
    在民法典下,工伤赔偿的获得并不意味着工伤受害者失去了主张侵权的权利。虽然工伤赔偿是一种特定的补偿机制,但并不排除受害者在特定情况下继续主张侵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工伤赔偿并不是对侵权行为的全面赔偿,而是一种基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特殊补偿。因此,若工伤受害者认为自己的权益未得到全面保护,仍可通过民法典规定的侵权主张途径,追求进一步的赔偿或救济。民法典下的工伤赔偿并不剥夺工伤受害者主张侵权的权利,而是为其提供了一种特殊的补偿机制。
    结语
    工伤赔偿并不剥夺工伤受害者主张侵权的权利,而是为其提供了一种特殊的补偿机制。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规定,工伤赔偿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失去了对侵权行为主张赔偿的权利。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特殊补偿,若受害者认为自己的权益未得到全面保护,仍可通过民法典规定的侵权主张途径,追求进一步的赔偿或救济。工伤赔偿只是一种特定的补偿机制,并不排除受害者在特定情况下继续主张侵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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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