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反担保实现有两种方式:第三人提供担保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需符合法定形式,须办理登记或转交手续。担保协议有效,可提起诉讼或直接要求担保人实现。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五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法行为。反担保实现方式包括以下两种: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反担保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如果需要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权,则必须依法执行登记或转移手续。实现反担保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协议。只要担保协议没有无效的情况,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以下五点:(一)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签署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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