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年前打架可以做鉴定嘛 |
释义 | 不可以。伤残鉴定的时间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般在医疗终结后三个月。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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