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如下: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 法律客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同)。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