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 强制执行 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必须有奏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 一审 裁判,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 二审 裁判,经作出即奏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通常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却履行司法文书限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时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议执行申请:即履行时限期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 管辖 的限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