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的,立案之后不可以撤销。因为诈骗属于公诉案件,会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之后移交检察院,并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因此诈骗罪一旦立案,除非有特殊情形,是不能够撤案的。 如侦查机关经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检核准可以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