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合法。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其预购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认定其效力。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人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的,可认定转预售合同有效;如预购人在前一预售行为尚未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时,即将其预购房转预售的,应认定转预售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