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 1、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2、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第三人进行抵押。房产被抵押后可能造成今后过户的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3、如果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致使该房产被人民法院查封。 离婚之后房子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为了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后还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为妥。离婚后,双方把房屋赠与给另一方或子女,一方行使撤销权,赠与的房屋可能会被要回。离婚后,获得房产一方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免权利受到侵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