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小三的房子是否还能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因为把房子免费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给小三的房子是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出资的,则不能要回。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