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产生损失后需要赔偿,那谁是被告呢?被告多,则损失更易填补,但这并不是说受害人能随意起诉。谁是诉讼主体,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详细如下: 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 乘车人受伤和司机、车主遭受损失 乘车人受伤又区分以下情形: (1)自己方无责,对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 (2)自己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投保车上人员险如座位险的情况)。 (3)自己方主责、同责、次责或者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形 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和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 2、 司机、车主遭受损失,只要自己方不是全责,则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