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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愿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
释义
    离婚登记的主旨是: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为登记机关,内地居民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包括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和涉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持有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件等,并需经婚姻登记员的审核和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确认。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办理离婚手续要带什么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结语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具体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近期照片等材料,并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并由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离婚协议书将由双方各保留一份,同时婚姻登记处也会存档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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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