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在任何阶段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