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怀孕期间处理女方离婚诉讼? |
释义 | 孕妇离婚程序:1. 提交诉状、证件及感情破裂证明;2. 进行调解,如无效则开庭审理;3. 法院作出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夫妻一方可向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孕期女性离婚的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 2、进行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开庭审理。 3、审理和判决,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作出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1、2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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