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午午休算上班时间吗
释义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随便看
房产证办理方式有哪些
ktv找陪酒女报警警察会管吗
ktv陪酒的女孩子犯法吗
ktv找陪酒女报警警察会管吗
ktv陪酒的女孩子犯法吗
蓟州重大交通事故
长江保护法处罚五十万以上多少以下?
江苏省镇江市工伤赔偿标准
宁波护理费赔偿标准
浙江宁波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宁波工资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
宁波市工伤鉴定中心在什么地方
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宁波护理费赔偿标准
宁波护理费赔偿标准
浙江宁波工伤赔偿标准
宁波市北仑区产假女职工可以休息多久
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刑警和刑侦的区别
刑侦与刑警的区别是什么?
刑警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刑侦和刑警的区别有什么
刑警和刑侦的区别
刑警和刑侦的区别
刑侦和刑警有什么区别?
权威性调查
权威之作
权威着作
权限
权限冲突法庭
权限的解释
权限范围
权限规则
权限外的约定
权限争执
权限证书
权项
权宜处置权
权宜措施
权宜结婚
权宜声明
权宜之计
权义客体
权义能力
权义主体
权益
权益保留
权益不随财产转移条款
权益管理人
权益归属声明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2/27 22: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