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保费的直接影响 |
释义 | 保人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减少保险金额或者中止合同效力,如果从合同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既没有补交保险费也没有和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除的具体形式有: 1、协商解除,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与保险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下保险人可否终止合同 能,但是有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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