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
释义 | 夫妻共同购置房产需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否则需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办理产权证还需带齐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申请房贷需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非本地居民还需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若一方收入高,另一方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要共同拥有一套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则必须两个人都到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在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体现,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如果无法到场,则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二、带齐证件 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户口本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拓展延伸 提前约定好份额 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如果说是准夫妻,还没有领结婚证,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是不能办理共同共有的,因为还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建议双方按出资额,办理这种按份共有,就是在办理手续之前提前约定好份额。 结语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必须两个人都到场。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在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体现,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如果无法到场,则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此外,夫妻双方在办理房产登记、申请房贷等手续时,需要带齐证件,包括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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