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银行因我信用不良而取消了已批准的贷款,我能否向其索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取消已批准的贷款,属于银行的合法行为,但如果银行取消贷款的原因是主观恶意或超出合理范围,可以向银行提出索赔。若银行拒绝给出补救方案或补偿,则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开展经营活动中,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贷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贷款,金融机构应当返还已收取的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借款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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