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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释义
    在外省民政局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只能诉讼离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一方失联怎么去离婚
    夫妻一方失联的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通选择诉讼离婚,其具体流程如下:1、可先到法院提出另一方的宣告失踪申请。当另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之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怀孕期间女方可以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女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想离婚有哪些方式
    1、如果一方想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1)双方可以就是否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监护权等问题达成共识,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直接向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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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7: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