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了解协议离婚的4个注意事项 |
释义 | 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一,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 有的当事人说我们还有孩子,不想闹太僵,想协议离婚,律师您看可以吗?当然可以,但是协议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程序问题: 民法典出台之后,规定了婚姻冷静期,即双方先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之日起30天,如双方均未反悔的,则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签署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协议仍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首先,签署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再次,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离婚的话,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也有当事人会问,律师,离婚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答案是不需要,因为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局备案。 第三,离婚协议需要对婚姻、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一并进行处理。 首先,约定双方自愿离婚; 其次,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 再次,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为了避免离婚后,双方再对财产产生争议,故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财产进行明确约定。 第四,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因离婚协议是对婚姻、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一揽子进行处理,如双方离婚后,又对其中一部分进行反悔的话,对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比如,一方为争取离婚,从而对财产进行了让步,双方离婚后,又对财产分割提出异议,显然对另一方不公平。 一、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夫妻进行在离婚登记之后,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是不能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