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集团公司注册条件 |
| 释义 | 法律分析:集团公司注册条件是:母公司要求一家,子公司要求三家以上,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集团公司名称要由行政区划、品牌名称、行业、集团四部分组成。如果未标明行政区划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法律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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