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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股权法律基本知识
释义
    

法律主观:
    


    法律对股东的权利范围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为: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包括查阅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权利,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但是,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查阅权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或者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法 》对股东的查阅权作出某些限制,例如在查阅的时间、地点和查阅的目的等方面作出规定。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的权利 公司的股东具有“人和”的条件,因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即股东拥有的是优先认股权。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当然,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 5、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 6、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 当公司依法终止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财产,这时候股东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7、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股东拥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向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但是实际的操作性是存在问题的。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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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