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点,以及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登记机构申请,要求将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的事项进行更正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录的行为。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为15天,如果在此期限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异议登记将失效。 法律分析 一、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点 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点如下: 1.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 当利害关系人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此时可申请异议登记,如姐发现父母亲房屋已被转移到妹名下,而父母亲并不知情,姐向登记机构提出就其妹取得的房屋是有异议的,认为其妹是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的。异议登记期间,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登记机构应暂缓办理。 2.权利人因处分房屋申请登记,但处分的登记事项尚未记载于登记簿,此时,利害关系人认为现状登记簿记载有误。 3.房屋权利人已将房屋转移或抵押给第三人,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相应的登记手续,此时,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上记载有误,申请异议登记。若处分房屋登记申请已受理但尚未记载于登记簿,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受理的,登记机构应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大家,如果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不是利害关系人,则即使登记簿记载有误也无权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异议登记的有效期是15天,申请异议登记之后,15天内未向法院起诉的,该异议登记失去相应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异议登记的概念 异议登记的概念是:登记机构按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将其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就是异议登记。 结语 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根据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认为登记簿记载有误的情况下,将相关事项记录于登记簿的行为。申请人需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将失效。异议登记的目的是纠正登记簿上的错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权利人有权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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