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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审故意不拿证据二审在拿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这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司法行为,既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清和庭审的顺利推进,也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为了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做出了限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审阶段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二审阶段,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必须是新证据。新证据包括一审结束后所取得的证据,或虽是一审结束前取得的证据但是因为客观原因在一审时无法向法院提交的证据。由此可见,当事人在一审中故意不提交证据,二审再向法院提交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采纳该证据的;但是如果该证据属于新证据的范畴,则法院会依法采纳并根据法律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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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