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构成故意诽谤罪 |
释义 |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诽谤罪: 1.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3.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一、怎样才构成造谣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首要条件是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以及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而且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条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关于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网友提出的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问题。首先必须澄清,《刑法》第246条规定了诽谤罪,利用网络进行诽谤只是诽谤的一种方式,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诽谤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包含两个行为,一是捏造行为,即捏造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二是散布行为,即把捏造的虚假事实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散布。捏造行为是预备行为,散布行为是实行行为。因此,捏造了虚假事实但没有散布的,不构成诽谤罪,相反,自己没有捏造事实但散布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立案追诉: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五百次以上。2、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3、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诽谤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告诉才处理。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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