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南宁上林县护士延续注册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承办人或窗口首问责任人审查 4、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5、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南宁上林县护士延续注册受理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三、南宁上林县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地点 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教卫生1-5号窗口 在南宁上林县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注册业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需要提供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的办理材料,也必须按照上述第一项所述的相关流程来依法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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