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应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租赁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需要出具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一、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如下:首先,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在下列情况下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 2、夫妻财产分割; 3、法院强制执行。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民法典房屋出租中可以买卖吗 房屋出租中可以买卖,但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外,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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