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一般不可以收回。赠与行为已经发生效力,赠与款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 但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 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共同生活。此时请求返还赠与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赠与人因赠与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此时请求返还赠与也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