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描述了检察院在处理已经由同级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时,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将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建议,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则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时,检察院将不再受理。 法律分析 对于已经由同级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若符合抗诉条件,检察院将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建议。 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 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决定的申诉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的,检察院不再受理。 拓展延伸 行政诉讼抗诉的条件与结果 行政诉讼抗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该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抗诉的条件和结果如下: 1.抗诉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具备。即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法定程序,不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即行政行为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权益造成了明显的不利影响,或者缺乏法律依据或程序违法。 (3)行政行为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即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 2.抗诉的结果: (1)行政行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即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行为,使该行为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2)行政行为被变更。即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变更行政行为,使该行为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减少或消除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不利影响。 (3)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因行政行为给当事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国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诉讼抗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申请抗诉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如果抗诉成功,行政行为将被撤销或变更,国家将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法院和检察院在处理申诉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检察院认为判决和裁定符合抗诉条件时,将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建议。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将不提请抗诉,并在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对于申诉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时,检察院将不再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