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归高速公路交警管,高速公路交警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以及违法行为处理。高速交警专职负责管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在高速公路进行执法执勤、勘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业务警种,是公安机关重要组成力量。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一、高速免费通行有哪些节日: 1、高速免费通行的节日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 2、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3、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的时候是免费时段,则属于免费通行;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二、高速公路过路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小型车: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 2、中型车: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元/公里; 3、大型车: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元/公里; 4、特大型车: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2.138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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