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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措坚持国家投资为导向
释义
    法律分析: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按城镇职工百分之一至二的比例抽人参加义务劳动,参加义务劳动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零星工具等四项费用由原单位负责。”按照这一规定精神,考虑到高技术条件下现代战争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很高,也可以“以资代劳”。收取“四项”费用的标准,由人防办公室商劳动、物价等部门,根据本地物价水平和劳动力价格确定。所交纳的“四项费用”列入企业成本。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单位应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标准和收费办法,参照有关政策规定,由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
    《人防法》第四条规定: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第八条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由单位和个人负担,主要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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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