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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钦州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钦州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作出审查处理
    2、承办人审查,卫健委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审核
    3、分管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者是不同意的决定
    4、制作决定文书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钦州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受理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在完成《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后,应当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以及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香港、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开设个体诊所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申请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查验,逐项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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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