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掉了怎么补办离婚证 |
释义 | 离婚证的补办手续如下: 1、离婚证丢了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4、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5、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6、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7、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的补办资料: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通行证或者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通行证或者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本人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办离婚证的流程: 1、离婚的双方提出申请: (1)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2)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 (3)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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