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相同;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不是强制性的。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