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遗产分配,它是指财产的所有人在死亡以后,根据法定继承或者是订立遗嘱又或者是按照其他的法律规定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一种制度。 关于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中,对同一顺序的一些法定继承人先确定他们应当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在法定继承当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可以参与继承以外,我国的《民法典》的第1131条也赋予了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却没有继承权的人也可以取得死亡者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单一的继承权。 法律之所以赋予这些人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实质上存在着一种特别的抚养关系,这也是为了保障人权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必然的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第一类人员就是主要是依靠被继承人的扶养才能生活的失去了基本的劳动生活、并且也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第二类人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他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了,但是她并没有实际参与遗产的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便可以享有遗产取得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一、继承份额如何分配计算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不列入继承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