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留置后的五种处理方法 |
释义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一、留置后获罪几率高不高 有很多的官员在违法犯罪之后,一般都不会有普通的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因为公安机关在权力上会受到限制,这个时候应该有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在留置之后是否有很大的几率会被判刑?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留置和定罪几率高不高没有多大的关系,留置仅仅是收集更多的证据而已。定罪,又称为犯罪认定,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对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构成的是轻罪还是重罪的确认与评判。我们要对一个案件进行判刑,并不能够按照几率来进行判断,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找到的证据比较多并且自己也承认了,那么就会构成犯罪进行处罚。 二、留置解除有什么手续 对于需要解除留置措施,调查部门提出解除留置措施的意见并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解除留置决定送达执行单位。具有下列情形, 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解除留置手续:1、移送审查起诉的;2、留置期限届满的;3、被留置人职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或不构成职务犯罪,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4、其他应当解除留置措施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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