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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中的补偿形式有哪些
释义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
    一、货币补偿;
    二、产权置换;
    三、结合型补偿。
    一、拆迁城市房屋能否获得土地补偿
    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二、房屋拆迁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三、房屋拆迁结合型补偿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深圳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赔偿标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补偿;产权置换的实际面积不得少于约定面积,因误差导致超出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的,物业权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积部分的房价。具体因土地不同,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小组。
    三、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方法?
    具体分为货币补偿方式;产权置换补偿方式和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部分组成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异地安置、回迁安置。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顾名思意,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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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