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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谁所有?
释义
    被拆迁房产权归属与婚前或婚后取得的所有权有关,对于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而对于婚后取得的私有住房,差价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的私有住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差价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拆迁后的安置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拓展延伸
    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属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属纠纷的解决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首先,应进行权属调查和登记,明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对于涉及多方争议的情况,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寻求帮助和支持。如果争议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将纠纷交由法院裁决。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应注重法律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确保公平公正。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权益被侵害。综上所述,通过依法解决纠纷,可以维护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属的公平与正义。
    结语
    在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属纠纷的解决中,我们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权属调查和登记是首要步骤,明确产权归属。对于争议,可通过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申诉和诉讼是可选的途径。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应注重合法程序和证据,确保公平公正。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保护权益不受侵害。通过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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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