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丢失房产证贻误房产交易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产证丢了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房产合同丢失怎么办 房产合同丢失,且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已经办理预售登记,需登报声明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注销此前的预售备案登记。另外,无论是哪种合同,都应该保管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理房产交易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或财政部门完契确认单(原件)属下列情况的还需称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房产部门制式文本),房屋互换的须提交《房地产互换合同》; 4、企业当事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当事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国有企业提供主管上级部门同意书,集体企业提供职代会决议,公司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6、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单; 7、双方当事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公证委托书,单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涉外房地产转让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涉外房地产互换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互换合同》; 9、继承、赠与的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赠与文书; 10、房屋所有权部分转让的,须提供市房屋测绘大队出具的《房屋面积鉴证书》。 房产证丢失能不能办理过户,房产证丢失可以直接过户吗 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可以先补办房产证,取得房产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权可以不登记。 配偶去世房产证到底该怎么办 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能够就房产继承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其中一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原件一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带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2、配偶一方去世后,涉案房屋没有遗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不能就房产继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个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在法院裁判之后,带上裁判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但是,如果配偶一方去世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持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到法院起诉确认继承权的。只是,等房产证出证时,还是去世一方的名字,需要继承人带着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裁决书及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登记业务,变更之后的房产证就是继承人的名字了。 房产交易时间是指什么 房产交易时间是以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产权证的时间,以先取得的时间为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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