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错了能否改正 |
释义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出现错误登记,应当予以纠正。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 一、宅基地供地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如果要进行过户的话,需要将登记申请书、土地所有权证书、过户的申请和其他有效的材料,到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哪些宅基地要交税 1、占耕地充当宅基地 农民占用耕地将其视为"宅基地"用途,不仅浪费耕地资源,还改变土地用途,严重违法国家相关规定。对于这一类型的"宅基地",依照国家要求,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国土资源部门查到,则很可能面临罚款,在不拆除的情况下,需要尽快补办用地手续。 在补齐相关手续后可以继续保留房屋和宅基地,甚至可以进行确权,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才能正常使用。不管是缺乏相关手续还是不缴纳税款,都有可能面临被拆除回收的后果。 2、超出规定宅基地面积 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但是超出规定宅基地面积的,对于超出规定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应按年缴纳税款。对于超出当地规定宅基地面积的违规占地,是不能进行确权的,而这部分土地也不会被回收,但前提是要每年缴纳一定费用才行。 3、一户多宅情况的 主要是指自己分户并申请到新的宅基地,又依法继承了房屋和宅基地,超出规定宅基地面积的部分要缴税。但是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两处宅基地加起来超出当地规定宅基地面积的部分要缴税,二是不得对继承房屋进行改造修缮,等到其自然坍塌之后,村集体可收回该处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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