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理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农村宅基证办理流程如下: 1 、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 2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后报村委会 。 3 、由村委会将申请表以及申请材料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 4 、调查属实,报镇人民政府批准 。 5 、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证。 二、 农村宅基地可以被子女继承吗 1 、 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一般只有使用权。子女有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的,可以继承。如果要建造房屋需要向相关部门依法申请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三、宅基地的 居住权 是什么 1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 1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 2 ) 住宅的位置 。 ( 3 )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 ( 4 ) 居住权期限 。 ( 5 ) 解决争议的方法。 3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