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在我国继承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等继承方法,但前者是继承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最真实的处分意思,而后者是在继承人没有处分自己的财产,就会依据相关的法规来进行遗产的分配,那么,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一、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对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对其所应继承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遗赠人死亡的,对其所应继承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四)遗嘱因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等而无效的,对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六)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无论是哪一种继承方式,其实都是有自己的特征,而这也是我们区分不同继承方式的关键所在。对于法定继承来说,与其他继承方式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此时是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来对遗产作出分配。原则上是均等的分配,而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张耀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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