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抵押人可以在担保债务期届满前清偿债务。若债务期限未届满,应征得债权人同意或经法院裁定,可以提前清偿债务。但是,如合同中有另有约定或相关法律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抵押人可以在担保债务期届满前清偿债务。债务期限未届满的,应当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拒绝同意的,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权利。债务期间到期前,债务人可以随时清偿债务,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八百六十七条规定:“抵押人有权在担保期届满前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