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投资人与理财机构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了不当得利行为,则该合同条款无效,投资人有权请求返还相应款项,但需要确切证明该行为是不当得利。同时,投资人需严格审慎合同内容,防止因未认真查看条款而导致的不当得利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因合同违法导致当事人一方受损失的,受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以不正当手段、违背诚信原则、损害其他人利益为目的订立的合同,违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五条:任何人不得使用虚假证券、虚假证券交易方法和其他欺诈手段,误导他人买卖证券或者进行其他证券交易活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整个合同无效;但是,该违约条款的效力与对整个合同的效力没有决定性影响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