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有限合伙资产管理公司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设立有限合伙资产管理公司条件是: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如果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关于合伙企业最多多少人 首先,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再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签合伙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伙协议时,要注意合伙人出资细节、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如何讨论、责任细节、退出机制、退出时如何计算资金等。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参加合伙的各个人都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三、合伙认缴和实缴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认缴出资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而实缴出资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 2、承担责任不同 企业合伙制度中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而实缴出资时,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出资数额不同 企业合伙制度中的认缴出资时,在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在实缴出资中,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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