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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做股东的优缺点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1)有效组织形式,吸收社会资本;2)具有规模经济优势;3)保证公司生命的延续性;4)分散投资者风险。缺点是:1)设立流程严格、复杂;2)股权分散,小股东权益较低;3)控制权易被滥用,损害小股东利益。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辩证地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利弊,有益于公司本身的正常健康发展。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第一,公司是筹集和吸收社会资本的有效组织形式。公司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最简单、最有效的投资场所,特别是小额股票的广泛发行,就把社会闲散资本纳入了社会资本的轨道。另外,向外国发行股票和买下外国股票已成为国际投资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公司在规模经济方面具有突出的优越性。一方面使某些需要大量资本的部门和公司得以建立,另一方面,使整个社会生产规模得以迅速扩大。
    第三,公司保证了公司生命的延续性。由于股票不能退还,从而使股票投资变成了一种永久性投资。只要公司不破产,股份资本就会永远存于公司之中,从而使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而长存,避免了独资公司或合伙公司因投资人丧命或合作者退出等因素导致公司半途夭亡的现象。
    第四,公司有利于分散投资者风险。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第一,公司设立流程严格、复杂,公司规模庞大、人员结构也庞杂。第二,公司股权分散,每个股东只占公司总资本的极小部分,股东虽对公司拥有部分所有权,但这对绝大多数小股东而言却无关紧要,而且股东的变动性也很大。第三,公司股权分散,人数很多,但只要掌握肯定比例以上的股票,就能控制公司的命脉。因此,公司董事会很容易对公司进行纵和利用,损害众多小股东的利益。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在推动社会资本发展和实现规模经济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投资渠道,吸纳了社会闲散资本,同时也促进了国际投资的发展。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性投资特性保证了公司的延续性,并有利于投资风险的分散。然而,公司设立流程复杂、股权分散以及董事会滥用职权等问题也需要引起关注,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在充分发挥股份有限公司优势的同时,应加强监管和治理,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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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