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包括哪些条款 |
释义 | 买卖合同中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条款。买卖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具体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一、卖房多久可以拿到全款 并没有关于卖房多长时间可以拿到全款的法律规定。对于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可以拿到全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签订二手房预售合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签订二手房合同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2、房产证;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如何解决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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